政務郵箱 簡體版 繁體版

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工作機構 > 組成部門 > 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

江門市蓬江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土建施工質量安全管理要點

  一、開工前準備工作

  1.加裝電梯要求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的建設應符合國土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消防、質量監督、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守本國家、省、市、區現行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的要求。

  2.申請建設人責任

  申請建設人(加裝電梯的全體業主)在加裝電梯工程建設過程中,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由建設單位所應承擔的責任及義務,對加裝電梯工程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申請建設人應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及施工。申請建設人可自行組織或委托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對工程施工過程質量安全實施監管。

  3.設計單位要求

  設計單位應根據規劃審批方案進行設計,其設計圖紙須符合建筑設計、結構安全、電梯救援、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等相關規范、標準。

  4.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要求

  施工單位由申請建設人委托,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無資質和超越資質施工。施工單位應按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進行管理,對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總責。

  5.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和現場環境,按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方案要重點規劃基礎施工、新舊建筑物的拆除和連接,各項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控制措施。

  二、工程安全管理

  1.管理要點

  (1)施工現場要圍蔽施工,施工單位按要求設置圍擋有效分隔施工區域和公共區域,避免施工作業與市民活動區域交叉重疊,產生安全隱患;

  (2)施工單位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重點檢查安全防護、高空作業、吊裝、臨時用電等重要環節;

  (3)施工現場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設置公示牌,施工作業應進行封蔽性安全防護,設置、張貼安全警示標語、標識,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

  (4)施工單位應保證安全防護用品的提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5)施工管理員或工程技術人員應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才能上崗操作;

  (6)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鋼結構工程及采用無腳手架電梯安全工藝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經審批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實施;

  (7)施工單位要加強施工揚塵和噪音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好施工時段(宜在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期間施工,不產生嘈音的除外),在未取得夜間施工許可前禁止在晚上時段施工,落實好防擾民措施,降低工程施工對周邊居民影響。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要隨產隨清,切實保證居民出行安全和場地整潔有序;

  (8)施工單位在工程暫停施工期間做好現場及周邊環境清潔保潔措施。

  2.圍擋設置

  施工單位應根據《關于印發江門市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圍擋水平及公益宣傳品質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20】270號)的要求,采用裝配式輕型鋼結構金屬沖孔板圍擋或符合抗風要求的金屬圍擋,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圍擋上按要求刊載公益廣告,其圍擋刊載公益廣告面積不低于50%,沖孔板圍擋的公益廣告采用粘貼文字(文字帶底板形成整體)標語和創文Logo的形式,其他金屬圍擋的公益廣告采用綠植加文字的形式,圍擋周邊規范設置交通安全警示設施,確保交通安全。

  3.腳手架搭設

  (1)腳手架搭設作業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等相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2)腳手架(排柵)宜使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

  (3)架體搭設應有施工方案,搭設高度超過24m 的架體應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方案,結構設計應進行設計計算,并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

  (4)架體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網間連接應牢固,新舊建筑間隙封閉嚴密;

  (5)作業層腳手板下應采用安全平網兜底,以上每隔10m應采用安全平網封網,作業層里排架體與建筑物之間應采用腳手板或安全平網封閉;涉及施工期間影響居民通行的區域應搭設安全平檔,防止材料雜物砸落傷人。

  4.起重吊裝作業

  (1)作業應符合起重吊裝相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2)因工程特殊需要,施工現場使用卷揚機、液壓油缸千斤頂、吊裝扒桿、龍門吊機等自行設計、制造的非標準、非定型起重機械設備的,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制造、安裝單位完成,設備經驗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正式吊裝前應進行試吊;汽車吊在地面,吊裝作業在高處作業的條件下,必須專門設置信號傳遞人員,以確保司機可清晰準確地看到和聽到指揮信號;吊裝期間應做好安全告知和安全圍護,安排專人旁站監督。

  5.高處作業

  凡在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施工作業,當墜落高度距離基準面2m及2m以上的,該項作業即可稱為高處作業。

  (1)高處作業應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等現行相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2)高處作業人員要穿防滑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禁止赤腳、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作業;

  (3)嚴格實施高處作業“五個必須”(必須培訓持證上崗,必須實行作業審批,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必須落實工程措施,必須安排專人監護)。

  6.交叉作業

  當施工作業涉及上下不同層次,于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高處作業的交叉作業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1)交叉作業必須有可靠的水平防護設施,沒有防護設施不得進行交叉作業;

  (2)支模、砌墻、電梯安裝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3)腳手架(排柵)拆除時,設置封閉區域,封閉區域內不得有其他無關人員。

  7.臨邊防護

  (1)臨邊防護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 的規定;

  (2)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臺與挑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架的屋面與樓層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3)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應有防護措施,防護設施應達到定型化、工具化;

  (4)電梯井內應每隔二層(不大于10m)設置一道安全平網;

  (5)通道口應設置防護棚,防護棚兩側應設置防護措施,防護棚的材質應符合規范要求。

  8.施工用電

  所有電線架設和日常安裝維護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嚴禁無證工人自行隨意操作。

  (1)作業應符合現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等相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2)施工用電必須保證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3)架空電線嚴禁沿腳手架、樹木或其他設施架設。

  9.消防安全

  (1)施工現場作業應符合現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 50720)等相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2)施工現場材料應集中堆放,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3)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配備夠消防器材,由專人維護、管理,確保在有效期內,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三、工程質量管理

  1.管理要點

  (1)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審圖機構審查,施工圖設計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

  (2)在施工準備階段,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員應熟悉圖紙,參加圖紙會審。開工前,設計單位應向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使施工單位明確設計意圖、質量要求,掌握施工要點并做好記錄;

  (3)施工期間如需變更設計,應征得申請建設人同意,并由原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

  (4)每批進場使用的鋼筋、混凝土、鋼構件、防水材料、填縫膠及玻璃等建筑材料均應附有生產廠家的質量合格證明書,并標示批號和出廠檢驗的有關力學試驗資料,進場前按規范要求抽樣檢測;

  (7)施工單位應加強對后置錨固件、鋼結構焊縫、鋼結構安裝等影響結構安全及墻體開鑿、電梯井道、防水處理等關鍵部位的實體質量和使用功能進行檢測。

  2.竣工驗收

  (1)增設電梯結構選用現澆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施工時,其分部(子分部)驗收應符合相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2)申請建設人收到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應組織設計、施工等單位組成驗收組,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表格建議使用示范模板,詳見附件);

  (3)驗收組對工程設計、質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并簽署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如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辦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4)加裝電梯安裝施工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向電梯主管部門報備,并接受電梯主管部門的監管;

  (5)施工單位應根據《廣東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2019版)》進行工程技術竣工資料的編制,包括:產品出廠質量證明文件及進場檢測文件、施工試驗記錄及檢測文件、施工質量驗收文件、竣工圖等,并在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申請建設人移交質量合格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

  3.質量保修

  (1)老舊小區住宅加裝電梯工程施工單位在向申請建設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申請建設人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2)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a.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房屋防水工程、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c.電氣管線、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為準。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相關附件:

蓬江政府網

Copyright 2016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版權所有 主辦: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

技術支持:江門市蓬江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絡報障:TEL(0750)8222228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建設二路18號

備案編號:粵ICP備14029524號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23號 網站標識碼:4407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