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人才住房配售資格的公告
因蓬江區第四期第1批人才住房配售的申請人陳觀壽對已選擇的房源不滿意,提出書面申請放棄該房源,現已完成有關退款手續。
根據《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暫行辦法》的通知(蓬江府〔2023〕9號)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取消其兩年內申請購買人才住房的資格,時間自2024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自2024年5月27日至31日止。
特此公告。
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工作
聯席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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