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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18年商貿流通標準化建設試點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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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商務主管部門(不含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肇慶),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4-2020年)》、商務部等5部門《商貿物流發展“十三五”規劃》,推動物流標準化互聯互通,提升我省商貿流通標準化水平,提高冷鏈流通效率,促進降低物流成本,現組織開展2018年度商貿流通標準化建設試點事項申報工作,具體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構建以標準化托盤為中心的流通體系方向。根據各地市產業和企業優勢資源,逐步實現叉車、月臺、貨架、運輸車輛、倉庫、包裝容器等與標準化托盤相關配送設施設備的標準化,保障標準化托盤流通過程中的無縫對接;積極推廣標準化托盤在采購、生產、流通、銷售和回收等各環節上的使用,實現標準化托盤在供應鏈上下游間順暢流通;完善標準化托盤產業鏈體系,大力培育和支持標準化托盤生產企業、托盤共用系統運營公司、托盤租賃企業等的發展,鼓勵有條件企業開展標準化托盤生產、租賃、回收、維修、交換、回購、保管、異地歸還、送貨上門等一體化服務;支持城市配送的倉庫(配送中心)相關標準化改造;推動建設標準化的產地預冷集配、低溫加工倉儲配送等設施,對冷庫封閉式交接貨通道、月臺、貨架進行標準化改造;發展冷鏈共同配送,探索社區“最后一百米”冷鏈配送服務模式。 

  (二)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方向。支持粵東西北地區各級尤其是縣鄉鎮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建設,對現有落后的縣鄉鎮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進行標準化改造,完善交易設施,改善交易環境,提升市場服務水平;支持縣鄉鎮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進行冷鏈、廢棄物處理等準公益性設施以及交易廳棚、倉儲物流、加工配送、分揀包裝等經營性設施升級改造。 

  二、重點任務 

  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點面結合、逐步推進”的原則,以標準化托盤(1200*1000mm)應用為切入點,帶動上下游物流設施設備標準化水平提升;以快消品、農副產品、藥品、電商等領域為重點,帶動物流服務標準化水平提升,促進構建標準化的商貿流通服務體系。 

  (一)抓好重點關鍵標準的應用。鼓勵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聯運通用托盤主要尺寸及公差》(GB/T2934-2007)、《聯運通用平托盤性能要求和試驗選擇》(GB/T4995-2014)、《托盤編碼及條碼表示》(GB/T31005-2014)、《商貿托盤射頻識別標簽應用規范》(GB/T33456-2016),推廣1200*1000mm規格標準托盤,提高標準托盤應用水平;貫徹實施《硬質直方體運輸包裝尺寸系列》(GB/T4892-2008),推廣600*400mm包裝基礎模數,采用與標準托盤相匹配的系列規格尺寸:150*100*100200*150*150300*200*200400*200*200400*300*300600*400*400,鼓勵精簡包裝規格型號,提高包裝標準化水平;貫徹實施《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廊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帶動帶托盤運輸,提升物流標準化水平。 

  (二)提高物流設施設備和服務標準化水平。推動與標準托盤相配套的設施設備更新和改造,包括倉庫、配送中心、零售門店等配送設施的標準化改造,貨架、叉車、籠車、周轉箱、運輸車輛、管理信息系統等標準化更新。加快推進快消品、農副產品、藥品、電商等重點領域物流服務標準化,推動倉儲、裝卸、分揀、配送、包裝等服務流程標準化,與共同配送、多式聯運、甩掛運輸、供應鏈創新等相結合,發展單元化物流,提升服務水平,提高流通效率。 

  (三)創新托盤等集裝器具應用發展模式。鼓勵集團型企業在全國范圍推行帶托盤運輸,企業間“結聯盟”“結對子”共推標準化;鼓勵第三方物流企業聯合上下游生產制造及流通企業,推動產品包裝與標準托盤匹配,提高帶托盤運輸比率;鼓勵以托盤為單一訂貨、收發貨,推動供應鏈全程“不倒盤、不倒筐”。 

  (四)夯實物流標準化工作基礎。完善托盤應用統計制度,監測分析標準托盤應用情況,測算物流成本和效率變化情況,反映工作成效。發揮商協會、聯盟機構優勢作用,搭建交流平臺,加強培訓引導,推廣應用標準。發揮企業主體作用,鼓勵形成企業標準體系,提高核心競爭力。 

  (五)推動建立社會化的標準托盤共用體系。推動托盤使用方租賃或交換標準托盤,或盤活存量標準托盤,開展社會化的托盤循環共用。支持物流設備服務商擴大標準托盤、周轉箱等集裝器具租賃業務,擴大服務網點,提高服務能力,增強服務便利性。引導建設“物聯網+托盤”服務平臺,整合標準托盤及包裝市場等多方資源,創新發展模式,探索建立交易、租賃、交換、回收可自由轉換的市場流通機制,逐步形成租賃與交換并行,封閉與開放相結合的社會化托盤循環共用體系。 

   三、支持對象 

  (一)必須為廣東省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具備相關經營資質和條件,冷鏈流通建設單位應符合《廣東省冷鏈物流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其中,流通標準化基礎研究及統計分析方向申報主體為廣東省商貿流通領域中介組織、研究機構,提交省民政廳核發的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資質證明; 

  (二)扶持范圍:201811日后啟動,于20181231日前完成的建設內容; 

  (三)縣鄉鎮農產品批發市場及農貿市場建設改造項目須已取得合法完整的規劃和土地許可; 

  (四)流通標準化基礎研究及統計分析方向申報主體應提出建立廣東省標準化托盤應用統計體系,監測分析標準托盤應用情況,測算物流成本及效率變化情況的思路、方向、實施方案;并提出推進廣東省商貿流通標準化體系建設方面的思路、方向、實施方案。 

  四、申報要求 

  (一)流通標準化基礎研究及統計分析方向單列,直接向省商務廳提出; 

  (二)申報地市應提交申報表及具體實施方案,內容包括:本地商貿流通發展基本情況、申報試點方向和思路、試點目標和任務分解及其實現路徑、基本建設內容、資金預算計劃、資金來源、組織領導情況、具體進度安排等; 

  (三)申報材料必須清晰列明具體項目及申請扶持金額,否則不予受理; 

  (四)試點投資預算不得包括間接開支,如土地、辦公樓、宿舍、辦公、裝修、招待等費用; 

  (五)各地須對擬建設項目進行審核,出具推薦意見,以地市商務主管部門名義申報。申報材料應在封面列明試點方向、聯系方式,一式5份,遞交省商務廳市場處; 

  (六)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724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流通標準化建設試點事項申報表 

    

                                       

                                       

                                       廣東省商務廳 

                                 201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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