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央財政2017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轉型升級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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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商務、財政主管部門(不含深圳市),財政省直管縣(市)財政局:
根據《商務部關于2017年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商財函〔2017〕314號)、《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2016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財行〔2016〕21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聯合制定了《2017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貿轉型升級項目)申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好項目申報工作,并做好事后監督管理及績效評價工作。
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財政廳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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