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贏在蓬江 > 項目申報

廣東省中小企業局關于組織推薦2017 年度 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

字體:[大] [中] [小]
各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行政主管部門,順德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省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薦2017 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17〕398 號,見附件1)要求,為做好組織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推薦單位須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17〕156 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見附件2)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等相關規定。
  (二)推薦單位須獲得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或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認定。
  二、有關要求
  (一)申報數量。請各地級以上市、順德區按要求積極組織推薦本轄區內的優質服務機構申報,每個地市、順德區不超過1家。屬于“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城市(群)、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區、國家信息消費試點示范城市等的,可在上述基礎上增加推薦1 家(請做好相關標注)。
  (二)申報材料。各申報單位須按《管理辦法》要求填報《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及相關材料并按順序裝訂成冊。各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主管部門負責填寫《推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和推薦意見,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一并正式行文上報。
  (三)其他要求。請于8 月6 日前將《匯總表》《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和各單位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電子文檔光盤)報送我局(技術、融資類送技術進步處,其他類送服務體系建設處)。省有關單位直接報送。推薦材料可郵寄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 號(郵編510030)。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薦2017 年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17〕398 號)
  2.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工信部企業〔2017〕156 號)
  
  廣東省中小企業局
  2017 年7月19 日
  (聯系人:服務體系建設處阮富友、麥琬雯,電話:
  020-83135852;技術進步處孫鍇,電話:020-83135986 )

相關附件:

項目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