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第二批工業企業技術 改造事后獎補資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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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經促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江門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實施細則〉的通知》(江經信技術〔2016〕67號)和《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廣東省統計局關于放寬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普惠性)政策扶持范圍的通知》(粵經信技改函〔2017〕56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17年度第二批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資金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項目單位在江門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新一輪技術改造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粵府辦〔2014〕51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7〕90號)要求開展技術改造且取得新增財政貢獻的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工業企業。已獲得過各級技改政策扶持的企業均可申報事后獎補資金。
(二)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和《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指導目錄(試行)》,實施地在江門市內,取得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
(三)項目單位須登錄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監測系統進行項目備案和事后獎補申請,并通過各市(區)組織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完工評價。
(四)完工評價報告確定完工時間在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之間的技改項目(規上企業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的完工技改項目根據事后獎補實施細則“項目完工的下一年度開始連續3年,企業每年均可申請事后獎補資金”的要求可繼續申報第二年或第三年事后獎補資金)。
二、申請材料
企業須登錄監測系統申請事后獎補資金,按要求上傳申請材料。并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一)《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資金申請表》(原件,蓋章);
(二)《廣東省級財政資金支持技術改造項目完工評價總結報告》(原件,蓋章)
(三)廣東省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證(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四)項目完工當年和完工前一年的納稅證明材料(由稅務部門出具,完稅證明或納稅證明的統計口徑是企業按稅款所屬時期的納稅額,包括增值稅(含免抵)、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復印件,需核實原件,蓋章);
(五)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完工評價報告(含技改項目情況和事后獎補資金預核報告)(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明細及其相關憑證(包括明細表、發票、銀行支付憑證、合同等,如發票、銀行支付憑證、合同等金額不相對應,請在“備注”欄寫明原因)(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七)非金融資產投資情況表(原件,蓋章,見事后獎補資金申報附件清單之附件5);
(八)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九)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十)企業對申請報告和所附材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原件,蓋章);
(十一)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十二)其它需提供的材料(項目涉及的國土、規劃、環保等審批文件;如屬營業務收入1000萬至2000萬元企業需提交財務狀況表等)。
三、申報流程
事后獎補資金按照《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廣東省統計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事后獎補工作指引的通知》(粵經信技改〔2015〕490號)的申報流程進行申報,同時根據省放寬政策扶持范圍文件和稅務部門工作要求增加兩個環節:
(一)項目在申請完工評價前,申報企業須將項目完工當年和完工前一年的納稅情況(完稅證明或納稅證明等相關紙質資料)提交屬地國稅和地稅部門審核,由稅務部門審核確認企業當年稅收入庫數額及稅收新增情況后向屬地經信部門出具確認文件。
(二)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至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在申請項目完工評價前,須向屬地統計部門提交以下材料確認是否符合主營業務收入要求,由統計部門將確認情況報同級經信主管部門:
1.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2.《財務狀況表》(原件,蓋章)。
3.《非金融資產投資情況表》(原件,蓋章)。
請各鎮街經促局積極摸查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并請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有關文件要求組織申報材料,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8份)及電子檔(一式1份)報送我局產業技術股。以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江門市蓬江區經濟促進局
2017年12月1日
(聯系人:王順坤、陳康娟,電話:8222293、383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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