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專題專欄 > 法治政府建設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以高質量執法案卷倒逼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字體:[大] [中] [小]

  年來,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堅持“四抓四保障”提升行政執法案卷質量,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倒逼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實到位。在剛結束的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內部檢查中,該局抽查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四類案件,以98.5的平均分在7個分局中位列第一。

  一是抓制度建設,保障依法行政有序推進。針對重點執法事項制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會審制度(試行)》、《行政處罰案件集體審議制度》等制度,由領導班子成員組成集體審議小組,依法高位推進決策的研究、決定,有效確保意見民主、決定合法。


集體審議研究重大執法事項

  二是抓顧問參與,保障法治問題有利解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建設法治政府中的積極作用,法律顧問通過參加會議、參與談判、接受委托等方式,對重大行政事項進行提前參與和全程協控。2017年-2020年,法律顧問平均每年向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提供專業法律意見和建議等法律服務超50次,有效降低決策風險和成本,提高決策質量,推動各類法治問題的解決。

  三是抓培訓學習,保障法治能力有力提升。堅持全面統籌提升全區生態環境系統干部職工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聚焦年度生態環境重點法治工作和執法常見性問題,邀請專家、律師等開展有針對性的執法能力培訓,年均舉辦不少于2場次的普法培訓學習,有的放矢把診問脈,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夯實執法基礎能力。

  舉辦2020年度生態環境普法培訓班

  四是抓自查自糾,保障常規問題有效化解。以年度案件內部自評和交叉評查為重要推手,邀請律師全程參與閱評,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迅速落實整改責任主體和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避免問題重復出現和減少違法風險。


相關附件:

法治政府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