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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設: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重拳整治“散亂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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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召開村級工業園“散亂污”企業執法行動動員大會。對開展全區村級工業園區“散亂污”企業專項執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提出以南格工業區為試點,應查盡查、文明執法、以點帶面,深入推進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進一步鞏固污染防治攻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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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召開動員大會部署執法行動)

  在檢查工業區某硅膠制品廠時,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未辦理環評審批驗收手續、未配套廢氣治理設施,當場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在完善相關環保手續及配套完善廢氣治理設施前不得生產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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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企業負責人詳細釋法,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對某玻璃制品廠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其廢水治理設施存在“跑冒滴漏”現象,反映該企業日常環保管理運維不到位、主體責任意識較為薄弱。執法人員隨即開展現場政策服務指引和普法教育,并責令企業負責人立即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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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法人員檢查某玻璃制品廠的廢水調節池運行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以此次專項執法行動為抓手,逐步展開對全區工業園區的執法檢查,強化對區域內企業排污情況的監督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0日,專項行動共排查企業124家,發出責令改正違法通知書37份,取締無牌無證“散亂污”企業2家。接下來,該局將對經復查后仍未落實整改的企業依法立案查處,保持嚴厲打擊“散亂污”企業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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