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設】蓬江區深入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以法治建設賦能鎮域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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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統籌機制、導師制培訓、陣地建設、執法監督等方面,積極穩妥推進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基本形成科學規范、權責清晰、專業高效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制,以法治建設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2022、2023連續兩年獲得全市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大比武”一等獎,蓬江區白沙街道和杜阮鎮被選定為全國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現場教學點,在省、市指導下,以白沙街執法辦為范例,起草編制的《廣東江門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和服務標準化試點》入選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司法部2023年度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司法行政領域)項目。
一、立足統籌謀劃,下好執法改革“先手棋”
一是強化機制統籌建設。蓬江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將黨的領導貫穿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各方面和全過程,踐行“一線工作法”,制定推進全區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施方案,通過“統籌協調+分類調整+平臺應用+保障機制”層層推進。各鎮(街)統一成立綜合行政執法委員會,由鎮(街)黨(工)委書記擔任主任,統籌負責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是深化基層放權賦能。梳理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夠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職權事項,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要求,統籌考慮全區6個鎮(街)在法律地位、經濟狀況、功能定位等方面差異,有序對鄉鎮和街道進行區分,建立動態評估機制,探索推動各領域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等權利事項在鎮(街)一級集中行使,逐步調整下放一批覆蓋全部鎮(街)“接得住、用得好”的事項501項,推進基層執法權責匹配。
三是推動優質資源下沉。推進人財物等資源向基層下沉,下達67名行政執法編制至6個鎮(街),保障“編隨事走”,下移執法力量至基層,增強基層統籌協調能力。推動區行政執法部門以派駐、包片等方式下沉執法力量,與鎮(街)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統籌運行,將執法人員全部納入基層治理體系、下沉到網格,實現鎮(街)“一張清單管權責、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套機制管運行”。
四是健全完善督察機制。強化考評指揮棒作用,將鎮(街)配備保障一線執法人員、執法職能履行工作情況、指導培訓成效等內容納入法治蓬江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建立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督察工作制度,加強專項執法督察、考核評價,納入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履職述職內容,倒逼改革工作落地落實。
二、創新“1+4+X”導師制,激活執法隊伍“強動能”
一是明確牽頭機構工作職責。強化區委依法治區辦一個機構對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領導作用,明確統籌協調、統一部署、統一培訓、統一指導、統一監督的“一統籌四統一”工作職責。建立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導師制”培訓機制,截至目前,已累計聘任導師22名,包括專職導師15名、特邀導師7名,覆蓋重點執法領域、執法部門、執法事項,常態化培訓指導基層執法隊伍。
二是壓緊壓實培訓四大環節。制定出臺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導師制”培訓工作、專題培訓班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確實戰實訓、執法監督、成效檢驗各環節工作內容和要求。編印“導師制”工作手冊,清單化、標準化制定培訓任務和考核指標。加強執法隊伍傳幫帶,堅持“師帶徒、授經驗、傳作風”工作理論,推行導師實地帶教手把手傳經驗,補齊改革過程中凸顯的基層執法人員能力不強、業務不熟、執法不夠規范等短板。加強執法案卷質量監督,由檢察官、公職律師和崗位律師、政府部門法制審核人才及執法骨干等專業人員組建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專家庫,對培訓導師和培訓學員進行雙向評價,完善驗收評估和激勵保障機制。目前,全區開展導師實地帶教辦案86場次,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624宗,6個鎮(街)應用“粵執法”辦理案件18508宗,僅1宗被提起行政復議(后當事人自行撤回復議申請)。
三是激發基層培訓創新活力。鼓勵各鎮(街)主動對接導師,組織執法人員旁聽庭審,舉一反三、自我檢視,制定學法制度和學法計劃,定期組織開展學法考試,以考促學,組建全區執法業務指導交流群,為部門和鎮街之間的溝通聯系、信息和資源共享搭建統一的交流平臺,推動基層摸索符合執法實際、具有鎮(街)特色的多種培訓方式方法。如,蓬江區白沙街創建在線“學法課堂”,由法制審核員為執法人員每周授課;環市街道充分利用導師團師資,邀請檢察院特邀導師開展執法實務培訓。
三、推動規范化建設,建立執法場所“新標桿”
一是制度先行促規范。制定鎮(街)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方案,按照“規范辦案區、優化辦公區、保障生活區”的原則,對執法辦外觀形象標識、內務標識和功能室設置等內容編制形成細化標準,形成符合蓬江實際、具有基層實踐特色的執法辦公場所規范建設指引,以統一標準分類分批推進6個鎮(街)執法辦場所規范化建設全覆蓋。
二是示范引領樹標桿。開展規范化建設排查工作,摸清全區執法規范化建設底數,結合執法工作實際,選取位于中心城區、行政執法量多、城市管理和治理難度較大的白沙街道開展正規化建設試點,深入推進執法程序、法律文書、執法平臺建設,探索形成“信息化+規范化”的白沙模式。以白沙街道經驗為基礎,起草編制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和服務標準,配合省、市積極申報,于2023年5月成功被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司法部列為2023年度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司法行政領域)項目,打造“國字號”執法標準品牌。
三是黨建引領強陣地。積極探索黨建與綜合執法融合新模式,不斷豐富工作內容,以成立鎮(街)綜合執法辦公室黨支部、聯合黨支部,與物業小區、行業協會等黨支部共建等方式,打造“紅色長廊”和“黨建書吧”,建立“紅色充電站”黨員活動室和黨支部風采展示區,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和隊伍作風強化建設,推進“黨支部+執法”深度融合,持續加強規范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文化建設,不斷提升隊伍戰斗力、凝聚力。
四、強化“行政檢察+人大監督”,打造執法監督“聯動軸”
一是強化法律監督。在全省率先建立對鎮(街)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監督工作機制,行政檢察機關與鎮(街)簽訂《關于建立行政檢察與綜合行政執法銜接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成立行政檢察與鎮(街)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聯絡室,明確檢察機關與鎮(街)執法監督、案情通報、線索移送、信息共享、日常協作等機制,并貫通檢察機關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司法救助、支持起訴等職能,構建“監督、協作、爭議化解”三位一體監督場所,實時共享執法動態、典型案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等。自機制建立以來,蓬江區行政檢察機關對鎮(街)移交的98宗執法案件開展法律監督,制發檢察建議13份,進一步提升執法監督質效。
二是強化“檢察+司法”聯合化解。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設立全省首個行政爭議聯合化解工作站,在行政復議階段即介入開展行政爭議“檢司”聯合化解,通過釋法說理、司法救助、類案指引、情緒疏導,多元化解行政爭議,出臺“優化公益訴訟辦案組工作方案”,進一步優化行政檢察與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有效發揮“兩行并進”辦案模式優勢。已累計對鎮(街)作為被申請人的28宗復議案件組織調解,成功調處當事人撤回復議申請10宗。
三是強化“人大+司法”聯動機制。探索建立“人大+司法”行政復議聯動工作試行機制,邀請人大代表現場觀摩復議聽證會、參與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工作,監督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努力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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