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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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號:蓬征公告字〔2025〕11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5〕147號文批準,同意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政府征收江門市蓬江區(qū)杜阮鎮(zhèn)松嶺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0.9583公頃(其中其他農用地0.9583公頃),作為城鎮(zhèn)建設用地。現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江門市蓬江區(qū)2025年度第五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征收江門市蓬江區(qū)杜阮鎮(zhèn)松嶺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0.9583公頃。征地綜合補償費約按105萬元/公頃計算(其中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江府告〔2024〕1號)和《關于印發(fā)蓬江區(qū)土地征收儲備補償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蓬江住建〔2018〕1號)的標準),合共100.6215萬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貨幣形式支付。

  四、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按《轉發(f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等相關文件執(zhí)行。

  五、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5年6月18日前到江門市蓬江區(qū)杜阮鎮(zhèn)松嶺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杜阮鎮(zhèn)松嶺村南巷1號,聯系人:黃先生,聯系電話:13556953656)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屬地鎮(zhèn)政府組織的調查結果為準。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5〕147號文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準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紅線圖

  附件3:農用地轉用方案

  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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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土地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