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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提前下達的2021年部分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21-03-15 打印】 【 關閉

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根據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提前下達的2021年部分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江財建〔2020〕153號),現將2021年部分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2033.3萬元下達給你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你局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切實加快預算執行,并加強資金監督管理,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年終按要求統一編列決算。

  二、該項資金請列入 2021 年預算支出,待年度預算開始后按規定程序撥付使用資金。在具體使用時,按用途列 2021 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210108 老舊小區改造”。

  三、請將本次提前下達的轉移支付預計數全額編入本級預算,切實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四、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對照本次下達的項目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預算執行完成后,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形成相應的自評結果。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調整提前下達的2021年部分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江財建〔2020〕153號)


江門市蓬江區財政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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