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人:
您好!您通過來訪(信訪件編號:WT4400002023031850922)向我局反映“江門市鑫聯旺工藝制品有限公司廠房中有一家從事廢舊塑料再生項目的企業,其未辦理相關環保手續”的問題,我局于2023年12月25日接收并受理,現將調處情況函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反映的問題工廠位于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逕口村工業區原江門市鑫聯旺工藝制品有限公司廠房內,該廠未辦理營業執照,主要從事廢舊塑料再生利用項目,設有兩條塑料擠出線。
二、調查情況
2023年12月27日,我局執法人員到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逕口村工業區原江門市鑫聯旺工藝制品有限公司廠房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該廠沒有生產,設有兩條廢舊塑料擠出線,主要生產工藝為:原料(廢舊泡沫)-破碎-熱熔擠出-冷卻-切粒-成品。該廠負責人未能提供環保手續資料,我局執法人員現場責令其在未完善環保手續前不能擅自投產。
2024年1月2日,我局執法人員到該處復查,該廠沒有生產,且已經拆除一條廢舊塑料擠出線,另外一條正在拆除。
2024年1月8、16日,我局執法人員再次到該處檢查,該廠已經拆除全部廢舊塑料擠出線。
此外,我局已經依法對該廠負責人進行普法教育,督促其日后務必守法經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將加強執法檢查,一旦發現該處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
感謝您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持!
如不服本處理意見,可自收到本處理意見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書面提出復議申請,如逾期不提出復議申請,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附件:現場檢查圖片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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