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蓬江區教育局對江門市蓬江區學**教育咨詢服務中心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3920元的行政處罰。這是蓬江區對校外培訓機構違法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
據悉,2023年11月,根據舉報線索,蓬江區教育局對江門市蓬江區學**教育咨詢服務中心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在專門場所,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構成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違法行為。
蓬江區教育局責令舉辦者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對其進行了行政立案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四條、《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蓬江區教育局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倍罰款3920元。2024年2月19日,當事人完成罰款繳交。
無證培訓,擾亂教育市場秩序,破壞教育生態環境。各校外培訓機構,需深刻認識到黨和國家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亂象之決心,順應“雙減”之國策,在未取得資質前停止一切辦學行為,盡快向蓬江區教育局申請辦理辦學許可資質,否則將被嚴肅查處;對于暫不達到申辦資質或不再繼續舉辦、退出培訓市場的機構,必須盡快完成轉型退出。
下一步,蓬江區教育局將加大違法違規校外培訓整治力度,嚴厲查處隱形變異學科培訓、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等違法違規行為,著力規范校外培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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