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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質量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11-30 打印】 【 關閉


  粵科高字〔2016〕12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的引導和管理,促進其健康發展,提高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的質量水平,我廳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提升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質量水平的工作方案》,現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于進一步提升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質量水平的工作方案(2016~2017年)》

  省科技廳

  2016年8月24日

  附件:

  關于進一步提升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質量水平的工作方案

  (2016~2017年)

  自2015年7月份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工作現場會以來,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建設蓬勃發展,數量和規模不斷擴大,孵化能力顯著提升,對實體經濟支撐能力逐步增強。同時,為規范我省孵化器的管理,避免粗放建設,進一步提升孵化器發展建設水平,不斷增強對創新驅動源頭企業的孵化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我省孵化器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和工作任務,力爭用一年的時間完成相關任務的落實,使我省孵化器發展的政策環境不斷優化,孵化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爭取到2017年實現孵化器總數超600家,國家級孵化器超100家,省級孵化器超120家,國家級孵化器運營評價優良率達6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 開展孵化器政策落實督導和評估修訂。

  1.開展孵化器用地政策的落實督導,全面完成《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有關孵化器政策的落實。(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2.開展《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后補助的實施辦法》、《關于科技企業孵化器天使投資及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實施細則》政策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開展政策修訂。(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金融辦)

  3.積極落實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確保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主動通報優惠政策執行情況,反饋政策落實中遇到的問題,推動我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發展。(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地稅局)

  (二) 完善孵化器管理制度和實施分類管理。

  4.制定出臺《廣東省眾創空間評定管理辦法》、《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定管理辦法》、《廣東省科技企業加速器評定管理辦法》,對科技企業各成長階段的孵化載體實施分類管理及指導。(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三) 強化孵化器運行監管和跟蹤指導。

  5.開展全省孵化器登記備案,建立全省孵化器數據庫;研究制定孵化器運營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孵化器年度運營評價,建立起孵化器動態管理機制。(完成時限:2016年8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四) 優化孵化器空間布局和規劃引導。

  6.實施孵化器全覆蓋計劃,實現區域均衡發展,實現2017年全省各地級以上市省級孵化器全覆蓋,全省2/3地級以上市建立國家級孵化器。(完成時限:2017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7.制定和落實《廣東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明確“十三五”時期,我省孵化器建設目標和主要任務,加強對全省孵化器建設的規劃引導。(完成時限:2016年7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

  (五) 提升孵化器孵化能力和服務水平。

  8.開展孵化器從業人員資質培訓、孵化器中高級人員培訓。開展省級創業導師的登記,建立多層次創業導師體系。(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9.建設并開通“廣東孵化在線”平臺,統籌全省創新創業資源,為全省孵化器和創新創業者服務。(完成時限:2016年8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10.建立和完善省孵化器行業聯盟和區域性行業組織,積極推進省、市孵化器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孵化器協會的紐帶作用,加強行業合作,規范行業行為,促進行業發展。(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六) 增強支撐實體經濟發展能力水平。

  11.大力發展專業化眾創空間,制定《關于加快眾創空間發展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推動我省眾創空間向縱深發展,支撐我省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完成時限:2016年9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

  12.引導和鼓勵省屬國有企業建設孵化器,并鼓勵國資孵化器采取房租入股、服務入股、孵化器持股、聯合風險投資共同投資、鼓勵員工認購股份等方式進行投資。(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13.推動孵化器建設從“孵化企業”向“孵化產業”提升發展,圍繞區域產業特色打造“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園區”孵化鏈條建設。力爭到2017年底,全省建成10~20個專業化孵化鏈條。(完成時限:2017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七) 探索孵化器相關金融政策。

  14.聯合相關單位共同研究引導成立相關風險投資基金,推動孵化器與投資公司、銀行、擔保公司的有機結合,構建“孵化器+天使投資+創業企業”持股孵化模式。支持和鼓勵孵化器中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完成時限:2017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金融辦)

  15.推動各地加快落實孵化器的風險補償金政策,通過省市聯動,支持創業投資機構加大投資,引導銀行創新金融產品,緩解在孵企業融資難問題。對在孵企業首貸壞賬項目,建立銀行、政府風險共擔機制。(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金融辦)

  (八) 引導孵化器提升開放合作水平。

  16.推動成立廣東粵港澳創業學院,建立一批面向港澳臺和國外人才的孵化平臺,大力吸引和支持港澳臺青年、科技人員以及海歸人才、外國人才創新創業。(完成時限:2017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17.支持有條件的孵化機構在海外建設分支機構或孵化基地,提升孵化平臺吸引全球高端創業項目和團隊的能力。(完成時限:2017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三、組織實施

  18.建立包括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等相關部門的會商溝通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我省孵化器建設工作中的問題。(完成時限:2016年12月;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省科技廳加強對整個工作方案的督導落實,并定期通報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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