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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江門市蓬江區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發布時間: 2021-09-24 打印】 【 關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現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蓬江區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一年來,蓬江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依法審計了2020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區委、區政府堅強領導下,各部門單位認真執行區第十屆人大第五次會議批準的2020年度財政預算,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全力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開創經濟社會發展新局面,2020年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財政運行總體平穩,積極的財政政策效果明顯。2020年全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2.77%。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效應,安排扶持經濟發展專項資金3.11億元,有力支持了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民生和疫情防控等重點領域保障有力。通過資金調配,優先安排教育、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障等民生事項支出,全年民生支出30.71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9%。動用預備費及盤活資金,共安排5081萬元用于保障疫情防控資金需求,確保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快速、有序實施。

  ——深化財政管理改革,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穩步推進。貫徹落實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要求,進一步強化“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推行新的鎮街財政管理體制,強化區級統籌。區績效管理系統正式上線,進一步提高全區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成效良好。對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各鎮(街)、各部門單位采納審計意見建議,及時采取措施按項逐條落實審計整改工作。蓬江區已按程序將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作了專題報告。對2019年度審計查出的64條問題,有關部門單位已整改到位63條,整改完成率98.44%。通過收繳(收回)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規范資金賬務管理、落實或撥付項目資金等方式整改問題金額13.39億元。同時,有關部門單位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積極推進財政審計全覆蓋,運用大數據審計方法,組織實施2020年度區級決算草案及財政管理、區級部門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20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良好,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編報總體較為規范,各項財政改革深入推進。

  (一)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據區級決算草案反映,2020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52.07億元,總支出51.38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0.69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81.99億元,總支出81.82億元,收支相抵結轉結余0.1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1.16億元,總支出1.16億元,收支平衡;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總收入43.04億元,總支出44.21億元,當年赤字1.17億元,滾存結余28.28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方面

  (1)預算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程序不規范。蓬江區人民政府2020年地方財政預算調整方案未書面征求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意見。

  (2)未向社會公開蓬江區人民政府2020年地方財政預算調整方案。

  (3)政府采購預算調增幅度大。2020年有5個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年初總數為6031.70萬元,調增總數為1742.59萬元,調增幅度達28.89%。

  (4)未及時追收非稅收入,涉及金額75.54萬元。2020年蓬江區共有8個非稅收費項目合計75.54萬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開具非稅繳款通知書,但截至2021年2月28日有關執收單位仍未追收上述非稅收入。

  (5)部分上級專項資金未安排使用或使用較慢。一是2020年20萬元以上且使用率為零的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共有11項,未支出金額共計351.44萬元。二是蓬江區田園綜合體試點專項資金使用較慢。2017至2020年共計收到上級轉移支付資金7550萬元用于蓬江區杜阮涼瓜小鎮田園綜合體試點項目,截至2020年底,共支出資金4727.89萬元,因推進較慢被市財政局收回資金898.50萬元,結余1923.61萬元。

  (6)部分區級項目預算執行率低。2020年區級預算安排資金支出率低于50%且未支出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有2個,預算安排共計371.8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29.90%。

  (7)30個基建項目未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項目結余資金35.35萬元滯留在相關單位賬戶。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方面

  (1)預算編制不夠細化。2020年蓬江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4.36億元未細化到具體單位。

  (2)預算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程序不規范。蓬江區2020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整方案未書面征求區人大常委會財經委意見。

  (3)未向社會公開蓬江區2020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整方案。

  (4)國有資產1.49萬平方米閑置。其中:蓬江區祈安街4、6、8號物業,面積0.09萬平方米;蓬江區西環路109號2幢物業,面積1.40萬平方米。

  (5)未建立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未與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簽訂業績合同。

  3.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方面

  (1)預算調減幅度大。2020年失業保險基金技能提升補貼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00萬元,調減550萬元,調減數占年初預算數的91.67%。

  (2)違規向再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待遇。2020年向9名失業后再就業的人員繼續發放失業保險待遇6.72萬元。

  (3)預算執行率低。2020年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其他收入3436.01萬元,預算執行率為16.49%;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其他支出115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04%;失業保險基金支出中技能提升補貼預算支出5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49.58%。

  (二)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42個區級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審計,重點審計13個一級預算單位。審計結果表明,區級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編制與執行方面。5個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采購貨物或服務,涉及金額17.22萬元。1個單位無預算支出培訓費,涉及金額12.70萬元。1個單位超預算支出差旅費,涉及金額1.71萬元。1個單位專項經費預算編制不夠細化,涉及金額1553萬元。1個單位項目預算調整幅度大,調減率為55.56%,涉及金額250萬元。

  2.財政財務管理方面。1個單位未將優撫補助503.62萬元直接支付到義務兵家庭或個人賬戶。2個單位30.24萬元收支在往來款科目核算。3個單位未按規定科目進行會計核算,涉及金額14.01萬元。1個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提前支付了11個月的通信費11.67萬元。1個單位重復支付視頻制作費用6萬元。1個單位列支5.25萬元會議費缺少參會人員簽到表。1個單位對下撥協會的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監督不到位,協會將財政專項經費和自籌資金混合使用及會計核算,協會部分活動獎金和演出費用存在代簽情況,涉及金額62.55萬元。1個單位行政經費與團費混賬核算,涉及金額9.27萬元。

  3.資產管理方面。3個單位部分新增資產未登記入賬,涉及金額1510萬元。

  4.公務支出與公款消費方面。1個單位變相超編制配備1輛公務用車,違規使用協會1輛車輛343次,上述車輛相關費用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列支4.65萬元。1個單位的部分公務員有38次在公務交通補貼保障范圍內使用公務用車。2個單位未嚴格執行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涉及金額2.49萬元。2個單位未將4輛公務用車納入廣東省公務用車管理信息平臺管理。1個單位未及時在廣東省公務用車管理平臺和江門市資產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更新1輛車輛信息。

  5.內部管理方面。1個單位5.18萬元物資器材未辦理出入庫手續。1個單位優撫信息系統的人員信息未及時更新,系統備案人數比實際發放人數少142人;優撫對象檔案不完善,572人沒有認定檔案資料,476人認定資料不完整。2個單位未建立食堂管理制度。1個單位未建立有關租賃車輛的公務出行管理制度。1個單位個別內部管理制度沒有發文字號。

  6.工會經費管理方面。1個單位工會未編制年度收支預算。1個單位工會僅登記流水賬,未填制會計憑證、設置明細賬和總賬。

  7.其他方面。1個單位23萬元購買服務合同未明確驗收要求。1個單位對新型學徒培訓備案資料審核不到位,培訓方案中未列明培訓計劃,涉及金額20.40萬元。1個單位小額擔保貼息貸款項目審核工作不規范,存在申請表未填寫日期、無審核意見和蓋章、審核時間早于村居和鎮街審核時間等問題。1個單位10.40萬元服務合同未填列供應商提供服務期限、合同簽訂日期。1個單位未與評估機構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涉及金額7.52萬元。1個單位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期間未收到7408人次應繳納的團費。1個單位對團組織管理不到位,存在19個空心團組織。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圍繞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對“粵菜師傅”工程、東西部扶貧協作、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促進就業優先、優化營商環境、“家電惠民”等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能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積極采取有效的方法舉措,推動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粵菜師傅”工程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向出勤率不符合要求的1名培訓班學員發放學習補貼0.05萬元。二是對“粵菜師傅”彩虹計劃創業項目經營備案資料審核不到位,2名創業者資料填寫不齊全。三是未按相關方案要求開展“粵菜師傅”創業大賽。

  (二)東西部扶貧協作政策落實方面

  工作經費專戶會計記錄不完整。截至2020年9月底,蓬江區駐天等縣幫扶工作組工作經費專戶賬面結余為51.53萬元,未包含年初結余2.73萬元,實際結余應為54.26萬元。

  (三)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政策落實方面

  對行業協會商會會費檔次設置工作指導監管不到位,有3個行業協會商會的會費檔次設置為5級,不符合會費檔次設置不超過4級的要求。

  (四)促進就業優先政策落實方面

  一是扶持16戶殘疾人家庭發展生產和自主創業,未完成市下達的18戶目標任務。二是對自主創業發展生產補貼申請資料審核不嚴,16份申請資料復印件均無申請人簽名蓋手印,涉及金額8.50萬元。三是對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資料審核不嚴,在2所院校未提交申請發放補貼公函和申請表的情況下,發放求職創業補貼,涉及金額7.40萬元。

  三、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組織對2020年度涉農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單位能積極組織實施項目,為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工作發揮積極作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1個鎮的3個村共有18個農村公廁建設工程項目交由無資質條件的個人施工,涉及財政資金284.82萬元。

  (二)1個鎮的2個村共有15個農村公廁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簽訂時間早于村集體決策時間,涉及財政資金270萬元。

  (三)1個鎮的2個農村公廁建設工程部分實際工程材料與結算工程材料不一致。

  (四)1個鎮的4個農村公廁日常管護不到位,存在未能正常使用、未設置公廁指導牌等問題。

  四、公共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組織對2019至2020年蓬江區城區亮化工程(二期)進行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結果表明,蓬江區城區亮化工程(二期)的建設,完善了城市夜間景觀照明建設和社會服務功能體系,促進了蓬江區城市品質的提升。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業主單位未執行工程基本建設程序。一是在設計前未按規定進行工程測量工作。二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未經審批已開工建設。三是工程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就開工建設。四是工程未按規定組織竣工驗收已投入使用。

  (二)業主單位使用工程建設資金不規范。提前支付江禮大橋段、銀晶酒店段工程進度款,涉及金額254.18萬元。

  (三)業主單位對工程建設管理不到位。一是未積極推進工程進度,導致施工工期延期124天。二是160套燈具未按施工圖紙施工,涉及金額114.94萬元。三是未督導承包方對已過期的銀行履約保函辦理延期手續。四是未按時提供預算審核工程資料,導致施工圖預算文件超過半年還未完成審核。

  (四)業主單位對施工質量管控不嚴。投入使用的江禮大橋56套投光燈和13套光束燈、江門大橋1套水紋燈和1套洗墻燈、啟明里和銀晶酒店部分燈源不亮,涉及金額25.24萬元。

  五、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司法局、區文聯、區婦聯、團區委、區土儲中心共7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被審計的領導能夠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和管理方面。2個單位部門預算(草案)、預算調整(草案)、決算(草案)等重大事項未經黨組會議討論和決定。1個單位未經集體決策支付地塊評估費用19.15萬元;個別重大經濟事項決策違反相關規定,在未進行公開招租的情況下,經集體決策將地塊出租;個別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未執行,未向租戶收取土地租金145.34萬元;決策制度試行期滿后未及時修訂。

  (二)財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經濟風險防范方面。1個單位土地租金收入758.70萬元未按規定上繳國庫,儲備土地入庫前未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1個單位違規在基本賬戶存放3家企業工資保證金合計220萬元。1個單位無償提供商鋪給企業使用,涉及金額202.83萬元。1個單位對置換取得的土地管理不規范,存在未對土地進行會計賬及資產賬處理、未辦理土地權屬登記、土地被無償占用等問題。

  (三)黨風廉政建設方面。1個單位未按規定對37次租賃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四)內部管理方面。3個單位部分內部管理制度文件無發文字號。1個單位未建立土地巡查制度。

  六、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2020年,共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7起,其中移送紀檢監察機關7起,移送主管部門10起,涉及人員13人。移送事項主要集中在:

  (一)公共資源管理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6起,主要是擅自將有償服務發包給單位工作人員,涉嫌未應收盡收非稅收入,擅自免征非稅收入;出租國有資產未經報批且租金收入未上繳國庫;未按規定及時進行政府采購服務導致支付空檔期運營費,向不具備供應服務資格的供應商購買辦公家具。

  (二)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2起,主要是多發放、少發放和不及時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不及時發放中央臨時救助資金,超時審批區級臨時救助資金。

  (三)其他方面違紀違法問題。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9起,主要是重復發放獎補專項資金,部分工程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虛報工程款項、擅自改變專項資金用途、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工程結算未送財政部門審核已全額支付工程款,超政府采購預算購買辦公家具,以撥代支形成沉淀資金,大額現金支付。

  七、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單位項目前期調研不充分、預算編制不夠準確、預算執行不夠扎實,對財經法紀禁止性規定未能做到令行禁止。二是部分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到位,執行不夠有力,導致政策落實效果未達到預期。三是全面預算績效管理意識不夠強,存在重投入輕管理、重支出輕績效思想,績效管理仍未貫穿財政資金管理全過程。

  審計建議:

  (一)進一步規范財政管理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加強預算約束,壓減低效開支,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清理盤活各類存量資金和閑置資產,完善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的掛鉤機制,推動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二)進一步推動政策貫徹落實。強化政策研究,在把握政策實質、吃透政策精神的基礎上,做好政策宣傳和指導工作,嚴格審核流程,建立健全政策落實評估和監督問責機制,切實做到惠企利民。

  (三)加強民生資金項目管理。完善各項民生資金及項目的使用管理制度,進一步壓實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資金充分發揮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

  (四)規范公共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切實履行項目建設業主職責,確保建設項目手續完備、程序合法、資金使用合規、質量可靠。

  (五)促進領導干部履職盡責。聚焦經濟責任,緊密圍繞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結合不同層級不同崗位領導干部的履職特點,加強對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促進領導干部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違法違紀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將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做好各項審計工作意義重大。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區人大常委會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蓬江高標準推進中心城區產城融合示范區建設、全力沖刺千億GDP強區、進一步提升中心城區首位度貢獻審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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