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大常委會:
現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2022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一體推進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打好審計整改“組合拳”的重要要求,健全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承擔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主體責任,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認真落實,以問題整改為契機,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提高工作質量水平。區委審計辦、區審計局將《關于蓬江區2022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及提出的建議全部納入整改范圍,按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分類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全面落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管理責任。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區財政局、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等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將審計整改作為日常監督的重要內容,加強跟蹤督促檢查,深化審計結果運用,形成強大整改工作合力,取得積極成效。
一、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總的來看,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以及各部門單位的高度重視、共同努力下,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成效明顯。截至2024年6月底,2022年度審計查出的47個問題,已整改到位39個,整改到位率82.98%。其中36個立行立改問題已整改到位35個,整改到位率97.22%;8個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問題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有關部門單位制定完善規章制度13項,一體推動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三個亮點:
(一)整改責任壓得更實。細化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落實、被審計單位整改、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審計機關督促檢查、紀檢監察巡察貫通協作的整改工作機制,強化審計整改責任落實。2023年以來,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聽取或審議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研究部署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對審計查出問題作出整改批示38篇次,要求各級各部門切實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區分管領導參加被審計單位審計整改工作會議并參與研究審計整改方案、對審計整改工作提出指導意見、督促審計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審計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有關主管部門認真落實監督管理責任,規范行業管理,如今年5月,區政府辦公室、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聯合開展全區國有資產管理問題專項整治,強化國有資產監管,以點帶面,推動問題改到位、改徹底。區審計局組織專門力量核實整改情況,常態化分析提煉審計成果及整改成效,推動解決多個審計發現重要問題。
(二)整改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堅持在審計整改制度建設上積極探索,通過完善制度體系為審計整改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堅實保障。區委審計辦出臺《中共江門市蓬江區委審計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協調推進機制》,適時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專項督導,督促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區審計局出臺《江門市蓬江區審計局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監督工作指引》,按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3種類型分別明確整改時限要求,落實審計整改跟蹤督促工作的責任分工,嚴格規范審計整改“掛銷號”工作流程,強化對被審計單位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三)整改合力抓得更強。推動各類監督力量貫通協同,既把握總體,又突出重點,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全面整改、專項整改、重點督辦相結合的審計整改總體格局。區委審計辦、區委巡察辦、區審計局聯合出臺《巡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融合工作制度》,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巡察監督重點內容,2023年以來,區審計局向區委巡察機構提供被巡察單位相關審計信息共138份。區委組織部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將“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在區直單位年度績效考核設置得分值2.5分, 2023年度績效考核中對整改不到位的8個部門單位進行扣分。區政府督查室將逾期未完成整改事項納入區政府督查督辦范圍,推動問題有效整改。
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財政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區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方面,應整改問題5個,涉及10個部門單位,已完成整改4個,正在整改1個,整改金額10537.41萬元,完善制度1項。
?。?)一般公共預算方面
一是對“有7個單位2022年收到10萬以上且使用率低于50%的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共有8項,涉及未使用金額1,529.48萬元”的問題。區財政局將相關資金納入2023年區級預算安排,實際已使用270.66萬元,未使用1258.82萬元。
二是對“有34筆上級轉移支付資金9,704.24萬元未按規定在30日內分解下達到用款單位”的問題。區財政局加強與上級部門溝通協調,監督及協調單位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在規定期限內下達指標。
三是對“有2個執收單位未追收4項非稅收入504.72萬元”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已追收非稅收入467.12萬元。市生態環境局蓬江分局已追收非稅收入2萬元并將未繳納35.6萬元的三個事項移送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方面
一是對“有4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進銷存與醫保報銷數量不符,涉及違規金額50.41萬元”的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印發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行風建設督查方案開展對下屬醫療機構督查。江門市第二人民醫院、杜阮鎮衛生院、荷塘鎮衛生院、棠下鎮衛生院向市醫保中心蓬江分中心提交自查整改報告,將違規金額50.41萬元退回至醫保基金賬戶。
二是對“部分參保人多領取社會保障待遇,涉及金額7.38萬元”的問題。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已追回多發社保待遇。
2.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21個,涉及3個部門單位,已完成整改18個,正在整改3個,整改金額0.74萬元,完善制度7項。
?。?)執行上級決策部署方面
一是對“1個部門未向社會公布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保護范圍”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已在蓬江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發布《關于劃定江門市蓬江區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保護范圍的公告》。
二是對“對鎮街行政執法監督指導不到位,涉及未辦結案件7宗”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案件已監督指導有關鎮街辦結7宗案件。
三是對“未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履行告知義務”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開展行政執法知識水平考試和業務培訓,制定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提升執法人員業務水平,提高執法質量。
四是對“未組織編制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年度計劃”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已制定2023年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年度計劃。
五是對“1個部門未及時接收配建物業”的問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已完成97套配建房屋和132個配建車位的接收工作。
六是對“未完成優化整合和壓減區屬企業目標”的問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已制定深化蓬江區區屬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實施方案以及區屬國有資本布局優化改革工作方案,進行資源優化整合。
七是對“未完善區屬國企監管制度體系”的問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已制定區管企業領導人員管理制度和區屬企業領導人員(非區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強化對區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綜合管理。
八是對“1個部門未對95家達規單位進行入庫統計”的問題。區統計局對相關單位逐一甄別,符合入庫標準的單位已入庫。
九是對“統計培訓工作開展不足”的問題。區統計局已通過舉辦視頻培訓、實地走訪等多種培訓形式,提升基層統計員業務水平。
十是對“未建立鎮街統計工作約談機制”的問題。區統計局制定約談鎮街實施辦法,約談2個鎮街,加強鎮街統計工作監督力度。
十一是對“開展企業統計數據核查和執法工作未持有效證件,抽查企業數量不達標”的問題。區統計局充實統計執法工作力量,已有兩名同志通過2023年度全國統計執法證資格考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企業數量已達標。
?。?)重大事項決策方面
一是對“3個部門決策程序倒置,部分事項先實施后決策”的問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區統計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組織人員學習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的制度,按照議事程序進行重大事項討論、決策。
二是對“1個部門向區委、區政府報送的請示報告7份未經集體決策”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加強學習局“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嚴格執行決策審批報送流程,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三是對“集體決策不合理,法規股和執法隊由同一領導分管”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已重新調整領導分工,明確內部控制關鍵崗位人員設置。
(3)財政財務管理方面
一是對“2個部門及2家所屬單位未盤活閑置資產2688.84平方米”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已處置2項閑置資產,剩余資產進行公開招租。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已通過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成功轉讓資產。
二是對“1個部門所屬單位個別公園資產底數不清”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開展公園資產清查行動,形成公園設施檔案臺賬,規范資產管理。
三是對“1個部門在區屬企業列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就餐補貼6.54萬元”的問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正在辦理就餐補貼資金撥付手續。
(4)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方面
對“1個部門8項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有7個工程已完成建設,1個工程正在加快推進中。
?。?)其他方面
一是對“1個部門執法裝備管理制度不完善,未明確執法裝備維護、更新等方面內容”的問題。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已制定執法裝備管理制度,明確執法裝備維護、更新等方面要求。
二是對“1個部門變相高薪聘任行政輔助人員并在區屬企業列支人力成本”的問題。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已制定國資系統人員跟班學習管理暫行辦法,優化局機關與區屬企業人員交流通道。
三是對“1個部門未對相關業務資料進行歸檔管理”的問題。區統計局已嚴格按照檔案法規定,完成檔案資料年度歸檔。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整改情況
1.基層治理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情況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1個,涉及1個部門單位,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額131.55萬元。
對“1個部門未按規定發放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補助131.55萬元”的問題。區衛生健康局已發放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補助131.55萬元。
2.蓬江區支持市場主體應對疫情紓困發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1個,涉及2戶企業,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額1.19萬元。
對“2家供水企業未對用戶落實用水價格優惠”的問題。江門市潮連自來水服務公司、江門市蓬江區荷塘自來水有限公司向用戶退還減免的水費 。
(三)公共投資審計整改情況
1.田園綜合體試點項目工程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4個,涉及1個部門單位,已完成整改4個,整改金額7269.72萬元,完善制度5項。
一是對“建設單位在工程保修期未滿的情況下,提前支付質保金115.39萬元”的問題。杜阮鎮已制定合同管理制度,修訂財務支出管理制度和財政性資金管理制度并開展培訓,嚴格按制度及相關合同約定撥付資金,做好項目資金核算管理。
二是對“工程前期推進較慢,導致上級收回財政補助資金898.50萬元”的問題。杜阮鎮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加強學習政府投資管理制度,加強項目建設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對“建設單位未按規定編報工程竣工財務決算,涉及金額6,255.83萬元”的問題。杜阮鎮修訂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工作。
四是對“工程竣工驗收程序倒置,先對工程整體驗收,再對主體結構分部驗收”的問題。杜阮鎮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實施辦法,加強學習培訓,規范工程竣工驗收流程。
2.市政道路工程審計方面,應整改問題2個,涉及1戶企業,已完成整改2個,整改金額17.77萬元。
一是對“多計算工程量,涉及金額7.77萬元”的問題。濱江管理公司已追回多計算工程款。
二是對“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扣除項目經理變更違約金10萬元”的問題。濱江管理公司已扣除項目經理變更違約金10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勸退。
(四)區屬國有企業審計整改情況
1.業務經營管理方面,應整改問題7個,涉及18戶企業,已完成整改5個,正在整改2個,整改金額1093.45萬元。
一是對“3戶企業及6戶所屬企業應收未收物業租金、水電費等款項5,037.51萬元”的問題。9戶企業已追回款項890.82萬元,剩余款項正通過司法途徑追收。
二是對“3戶所屬企業應收未收服務費175.40萬元”的問題。保安公司、吉通公司、大方園公司已追回服務費145.1萬元,剩余款項正通過司法途徑追收。
三是對“1戶所屬企業以滾動短期租賃方式規避公開招租,涉及租金47.14萬元”的問題。創德公司已通過公開招租方式出租物業。
四是對“1戶企業未及時接管公共停車資源,導致閑置浪費”的問題。濱江公司已接收蓬江大橋、江門大橋、江禮大橋橋底空間公共停車資源并進行運營管理。
五是對“1戶所屬企業優質停車資源比例少且可利用資源底數不清”的問題。蓬江智慧停車管理公司與市屬國企積極溝通,持續開拓優質資源,增加車位供給,建立可利用停車資源底冊。
六是對“1戶所屬企業約36畝土地被他人偷倒沙石泥土”的問題。資產管理公司完成場地平整和清運土方工作并圍蔽出入口,加強土地管理和巡查,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七是對“1戶企業未積極維護投資項目權益且風險防范工作不充分,涉及金額10.39萬元”的問題。江沙園區公司已向園區石油公司追回2022年度少分配股利10.39萬元,并簽訂出資合同補充協議修訂不合理條款。
2.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應整改問題5個,涉及7戶企業,已完成整改3個,正在整改2個,整改金額216.10萬元。
一是對“1戶所屬企業未經比價直接選定車輛保險供應商,涉及金額139.86萬元”的問題。吉通公司嚴格按照濱江管理公司的內部規章制度,公開選定車輛保險供應商。
二是對“1戶所屬企業違規代管行政單位結余資金17.25萬元”的問題。保安公司將代管行政單位的財務資料和資金移交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已對該行政單位辦理注銷手續,并將結余資金全額上繳財政。
三是對“1戶所屬企業部分監理業務資料缺失,涉及金額254.92萬元”的問題。大方園公司制定合同管理辦法,加強應收款管理,并對相關監理業務資料進行分類處理。
四是對“1戶所屬企業23.81萬元應收款項長期未清理”的問題??凭婀菊趯湛铐椷M行清理。
五是對“1戶企業和2戶所屬企業大額現金支出42.38萬元”的問題。三十三墟街公司及屬下公司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執行,規范現金支出管理。
3.工程項目管理方面,應整改問題1個,涉及2戶企業,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額106.55萬元。
對“1戶企業及1戶所屬企業5項工程項目虛報工程價款106.55萬元”的問題。江沙園區公司和科炬公司已與施工單位核減工程款項106.55萬元,確保工程據實結算。
三、審計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從審計整改的情況看,截至2024年6月底,尚有1個立行立改問題、7個分階段整改問題需繼續跟進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
(一)有些問題受限于地方政府財力薄弱,需籌措資金持續推進解決。如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未使用等問題,由于受經濟下行影響,短期內難以籌集安排資金,需通過盤活存量資金,壓減一般性支出,多渠道籌措財力,逐步完成整改。
(二)有些問題因歷史原因,時間跨度大,需多方加強配合共同推進解決。如業務資料缺失問題,由于涉及年份久遠,落實整改還需一定時間;又如工程項目進度緩慢問題,需與施工方有效對接和配合。
(三)有些問題受制于外部條件或不可抗力等難以短期完成整改,相應整改難度加大。如應收未收款項問題,需通過賬務清理、司法途徑等方式解決;又如資產閑置問題,需通過大力開展招商引資等方式積極盤活,提升資產使用效益。
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已對后續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壓實整改責任。加強跟蹤督辦,拿出真招實招,統籌推動解決整改中的困難,確保應改盡改、高質量清零,對虛假整改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二是細化整改要求。系統梳理未整改到位問題,明確整改時限及整改目標等,一抓到底、狠抓落實。三是用好整改成果。深入分析短板弱項,加強制度建設和過程管理,切實鞏固整改成果,實現標本兼治,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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