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四舉措”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13年我區率先按照中央、省市的改革精神,以全面清理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為核心,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正式啟動深化體制改革的“破冰之路”。
一是全力精簡。全區上下牢牢抓住“放”和“管”兩個關鍵點,堅持把該放的審批權限“放得下”,著力激發基層經濟社會發展活力,認真考慮基層提供公共服務能力,確保下放或委托鎮(街)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接得上”,把該管的社會事務“管得好”,切實提升區、鎮(街)兩級政府的行政服務管理水平。2013年,全區順利完成第一批行政審批改革任務,大幅壓減行政審批總量,2014年在已大幅壓減總額22.3%基礎上,繼續加大深化改革的力度,重點對第一批改革后保留的339項涉及申請投資項目、生產經營活動、資質資格許可等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加大精簡力度。目前,我區第一、第二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共調整290項,其中:取消160項、轉移15項、下放或委托鎮(街)實施117項,總體精減比例達到46.1%,提前高效完成省要求的行政審批事項壓減40%以上的任務目標,工作取得明顯階段性成果。
二是突出重點。改革期間,區編辦認真領會上級的改革精神,多次會同區直相關職能部門重點對涉及前置審批過繁、審批流程過長、微觀事務干預過寬、市場準入門檻過高等審批事項進行全面壓減清理。同時,根據省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制定出臺若干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配套制度,對行政審批事項組織清理、規范實施、目錄編制、動態管理、考核評估、合法性審查等8個方面進行制度建設,加快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推進力度。此外,我區重點對涉及重點民生領域的前置性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以及證照的年檢、年審等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著重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部分行政審批流程復雜、耗時長、審批標準不規范、“以審代管”等突出問題。如在2014年8月,我區率先在餐飲服務行業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試點工作,制定《江門市區餐飲服務行業負面清單告知承諾書》向社會公布,以負面清單的形式詳細列明8種餐飲服務行業禁入的情形和領域,有效為企業和市民提供更為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務。
三是創新方式。緊密結合網上辦事大廳蓬江分廳建設,大力在“十二五”期間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機制,不斷優化審批流程。結合鎮(街)、村(居)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行“一站式”服務,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和效率。
四是重視放權。區編辦多次到區直有關部門進行調研,積極爭取區發改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國土資源環保局等具有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審批事項較多的部門的支持,大力推動行政審批簡政放權改革向基層一線深化,分步驟、分階段主動向鎮(街)政府下放涉民行政審批權限,完善基層政府行政職能實施。目前,我區已有117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委托)至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為下一步推動鄉鎮行政體制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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