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修剪樹木莫粗心,依規作業留樹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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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里的樹木存在過度修剪的情況,請問您是否有根據修剪標準開展作業?”
近日,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開展日常巡查,發現港口二路一小區門口的綠化樹木竟“光禿禿的”,原本應有的勃勃生機此時變得“無精打采”。
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就巡查發現的綠化問題開展調查
是否要修剪綠化?
“我們小區西門附近有學校,經常有許多家長在附近接送小孩。最近的天氣變化大,我們擔心強風容易造成樹枝折斷掉落傷人,因此我們請來綠化養護公司進行修剪。”物業公司負責人說。
“生命財產安全永遠放在第一位,我們也非常贊同物業公司的盡職做法。但如今的修剪實在是過度了。作為小區的綠化,我們希望保留美觀性和實用性,在散步、接送小孩的時候看見綠植既感到舒心,又可以乘涼。”業主們則表示,理解綠化需要修剪,但不代表可以一昧地過度修剪。
經執法人員調查確認,物業公司聘請的綠化作業人員并未嚴格按照《江門市城市樹木修剪技術指引》標準操作,將人行道旁數株胸徑50cm左右的盆架子樹的樹冠截除,存在樹木過度修剪的情況,造成樹木主干受損。
隨即,該局執法人員對物業負責人、作業人員開展普法宣傳,講解過度修剪樹木的危害,告知其行為已經違反《廣東省城市綠化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八)項“在城市綠地內,禁止下列行為:(八)違反有關規范截除樹木主干、去除樹冠、破壞樹木根系的”的規定,將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應怎樣修剪綠化?
綠化養護是城市品質提升工作的重要部分,除城市道路的行道樹外,住宅小區范圍內綠化樹木的修剪也需遵循《江門市城市樹木修剪技術指引》。定期對樹木進行修剪,能調整植物的長勢,防止病蟲害的發生和蔓延,但也需要保障其美觀,不能違背生長規律,過度修剪的后果輕則影響市容市貌,造成樹木無法存活,重則甚至倒伏傷人。
根據《江門市城市樹木修剪技術指引》規定,修剪前要做好準備工作:評估分析修剪對象,制訂修剪方案并報備;應掌握修剪對象的基本情況,核實修剪范圍、樹木的位置和數量等。在修剪工作中,應遵循因地制宜、按需修剪;隨樹做形、因枝修剪;主從分明、均衡樹勢;樹齡不同、方法有別的原則。嚴禁過度修剪和亂修剪,修留樹木高度或冠幅原則上不低于三分之二,分枝級數留三級以上,要求冠型均衡。
過度修剪樹木不僅破壞城市綠化環境和生態環境,嚴重時有可能觸犯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因此,提高綠化保護意識至關重要,小區需對綠化進行養護時,應當遵循科學的修剪原則和方法,并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報批備案,避免違規作業。
樹木修剪須備案及公示
根據《江門市城市樹木修剪技術指引》,規范開展樹木修剪:
(一)樹木修剪前須經綠化管理部門批準,涉及占道作業應獲得公安部門審批許可。涉及電力、燃氣、電訊等部門設施時,必須向產權部門和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二)公示通知。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的樹木修剪,應提前5天向周邊居民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修剪的目的、范圍、數量等,并留下專人的聯系方式,以便對提出的疑問和需求及時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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