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證遺失公示公告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3-02-16
字體:[大] [中] [小]
【頁面調色: 】
下列行政執法人員所持的《廣東省行政執法證》因故遺失,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宣布作廢,公告期為30日。具體如下:
戴冬明,遺失證件:《廣東省行政執法證》;證件編號: J264490;執法區域:江門市蓬江區;工作單位: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證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黃棟超,遺失證件:《廣東省行政執法證》;證件編號: J183318 ;執法區域:江門市蓬江區;工作單位: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證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李振安,遺失證件:《廣東省行政執法證》;證件編號: J183313;執法區域:江門市蓬江區;工作單位: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證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林山青,遺失證件:《廣東省行政執法證》;證件編號: J183317;執法區域:江門市蓬江區;工作單位: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證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編號的證件進行行政執法活動或進行其他公務活動的,均為冒充的行政執法人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拒絕檢查并向我局舉報(舉報電話:0750-8223210)。
特此公告。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