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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江新聯圍蓬江段管理和保護范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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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做好蓬江區重點堤防管理與保護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護河道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廣東省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技術指引(試行)》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江新聯圍蓬江段堤防管理和保護范圍公告如下:

   一、江新聯圍蓬江段管理和保護范圍劃定 

  (一)管理范圍(工程區):江新聯圍蓬江段堤防工程區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圍及其周邊,從內、外坡堤腳算起每側三十米。

 ?。ǘ┍Wo范圍:蓬江區為城市規劃區,江新聯圍蓬江段堤防保護范圍線和管理范圍線重疊。

  二、管控要求

  (一)根據《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興建影響水利工程安全與正常運行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2.圍庫造地;

  3.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礦、葬墳以及在輸水渠道或管道上決口、阻水、挖洞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動;

  4.傾倒土、石、礦渣、垃圾等廢棄物;

  5.在江河、水庫水域內炸魚、毒魚、電魚和排放污染物;

  6.損毀、破壞水利工程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

  7.在壩頂、堤頂、閘壩交通橋行駛履帶拖拉機、硬輪車及超重車輛,在沒有路面的壩頂、堤頂雨后行駛機動車輛;

  8.在堤壩、渠道上墾殖、鏟草、破壞或砍伐防護林;

  9.其他有礙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的行為。

 ?。ǘ└鶕稄V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在水利工程保護范圍內,不得從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質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陡坡開荒、伐木、開礦、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活動。

  三、此公告內容屬于行業管理范疇,不改變土地的權屬,也不作為土地權屬的證明材料。

  四、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擅自在管理范圍從事可能危及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建設或經營活動,違者依法進行查處。

  五、本公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特此公告。

  附件:江新聯圍蓬江段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公示圖

  江門市蓬江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江門市蓬江區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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