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關于采購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服務的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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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度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服務采購項目。
(二)采購人: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二、采購需求
(一)服務期限:一年期。
(二)服務內容:對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及四個所屬事業單位江門市蓬江區環境衛生管理處、江門市蓬江區環境衛生和垃圾分類管理中心、江門市蓬江區市容景觀和園林綠化管理中心、江門市蓬江區市政設施維護和管理中心的公務用車提供保險服務。
(三)服務需求:本項目通過自行采購的方式,確定1家企業作為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5年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服務企業。服務期間應為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及四個所屬事業單位89輛車輛(其中:摩托車45輛、小轎車2輛、商務車3輛、皮卡車11輛、輕型貨車7輛、灑水車2輛、清洗車3輛、農用車8輛、吊車3輛、高空作業車4輛、三防車1輛)提供保險服務,包括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船稅、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不計責免賠險等。
(四)項目預算金額:約15萬元(含稅),據實結算。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二)應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法人,具有從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
(三)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承接、轉包。
四、確定成交原則
在符合采購需求和供貨商資格要求的前提下,投標人聯系采購人獲取車輛資料進行報價,采購人通過報價比選確定1家定點保險服務供應商。
五、報名方式
請有意報名的單位自本公告發出時起至2025年7月18日17:30前,將相關資格要求、保費報價等資料交至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辦公室(地址:江門市蓬江區幸福路20、22號),逾期送達視為無效報名。
六、采購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梁小姐,聯系電話:0750-2648854。
特此公告。
江門市蓬江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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