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操作規程》文字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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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建立和健全我區人才安居保障機制,增強我區對人才的吸引力,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操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
二、制定依據
《規程》主要以《關于進一步集聚新時代人才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江府〔2019〕1號)、《江門市進一步激勵企業高管、骨干人才若干措施》(江府〔2021〕7 號)、《關于印發〈江門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21〕24號)、《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蓬江府〔2021〕8號)等文件為依據。
三、主要內容解讀
《規程》包括六個條款和五個附件,較全面地規范和細化了涵蓋人才安居的申請條件、部門分工、提交材料、受理審批程序、管理服務、申請指南等相關內容。
第一點申請條件。明確了申請人才住房需要符合的申請條件。符合《江門市蓬江區人才安居暫行辦法》(蓬江府〔2021〕8號)的各類人才、重點企業(項目)。各類人才在蓬江區全職工作的或實現自主創業(作為持證人領取營業執照并按規定納稅),就業時間以在我區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確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列入享受范圍。
第二點受理部門。明確了各部門受理申請人才住房的職責。人才住房配租(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受理,重點企業(項目)認定由區科學技術局受理,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由區經濟促進局受理。
第三點提交材料。明確了人才住房對象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第四點受理審批程序。明確了房源公示、申請配租(售)、審核和分配流程。其中輪候選房:人才住房配租(售)按照高端優先、分層分批、逐步解決的原則進行。人才住房應當按照頂尖人才、一級人才、二級人才、三級人才等順序依次類推優先配租(售)。同層次人才之間依據申請時間的先后確定選房順序。申請時間的先后以受理回執順序號為準。在同等條件下,人才住房應當優先配租(售)給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
每位申請人只享受一次選房機會,如對備選房源不滿意,可自動放棄本期選房資格,下一期可重新申請。如申請對象對已選中的房源不滿意而放棄的,則兩年內不得申請人才住房的配租(售)。
重點企業(項目)配租按照高端優先、分層分批、逐步解決的原則進行。A類重點企業(項目)、B類重點企業(項目)、C類重點企業(項目)、D類重點企業(項目)按順序依次類推優先配租。同一類別的重點企業(項目)依據申請時間的先后確定選房順序。申請時間的先后以申請受理回執順序號為準。
第五點管理服務
明確了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方式和范圍、不符合條件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處理、違法違規懲處措施等。其中正在享受江門市高層次人才安居租房補貼的,自取得人才住房配租(售)后,從次月起不再享受補貼,同時將剩余補貼全額退回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將相應的資金全額退回受理機構(部門)。對造假騙取資格的,列入“黑名單”;對造成惡劣影響的,錄入誠信檔案,按相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并保留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六點其他
明確了解釋權限和生效時間內容。《規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科學技術局、區經濟促進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1日。
《規程》五個附件:1.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認定指南,2.江門市蓬江區新投資引進重大項目企業(含已有企業增資擴產)認定指南,3.江門市蓬江區重點企業(項目)住房配租申請指南,4.江門市蓬江區高層次人才住房配租申請指南,5.江門市蓬江區人才住房配售申請指南。
解讀: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管理股
咨詢方式:0750-3167330、3167013
政策原文:http://www.htjxlbj.cn/zwgk/zcfg/zfwj/content/post_2623084.html
圖解:http://www.htjxlbj.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623121.html
音頻解讀:http://www.htjxlbj.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623126.html
解讀:江門市蓬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管理股
咨詢方式:0750-3167330、316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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